壓力容器檢驗:
外部檢查:
亦稱運行中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壓力容器外表面有無裂紋、變形、泄漏、局部過熱等不正常現象;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緊固螺栓是否完好、全部旋緊;基礎有無下沉、傾斜以及防腐層有無損壞等異常現象。
外部檢查既是檢驗人員的工作,也是操作人員日常巡回檢查項目。發現危及安全現象(如受壓元件產生裂紋、變形、嚴重泄滲等)應予停運并及時報告有關人員。





壓力容器的 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之間的相互協調
原則性和工程性:技術法規管轄產品的基本的安全要求;標準除了要符合這些基本要求之外,還要規定在工程上滿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具體方法和合格指標。技術法規的數量很少,但管轄的范圍很寬;與之配套的協調標準會涉及到材料、設計計算方法、成形,焊接、無損檢測、壓力試驗等一系列技術標準內容。
穩定性和時效性:國家的技術法規是國家的行規的一部分,其內容的相對穩定不變對行業的安全管理有利;而協調標準是實現產品安全質量的技術規則,要與時俱進,隨時反映行業的綜合能力和相應技術的發展。
設計壓力容器時,應有足夠的腐蝕裕量。腐蝕裕量應根據預期的壓力容器使用壽命和介質對材料的腐蝕速率確定,還應考慮介質流動時對壓力容器或受壓元件的沖蝕量和磨損量。
在進行結構設計時,還應考慮局部腐蝕的影響,以滿足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要求。
為防止壓力容器超壽命運行引起安全問題,設計單位一般應在設計圖樣上注明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